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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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连默函

本院受理(2024)闽0111民初10928号原告叶升、吴慧良、郑碧华、李国泮与被告杨丽娟、程耀群、第三人连默函、叶震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叶升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5年10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福州市晋安区长乐中路286号象园街道3楼岳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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