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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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顾将兴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云祥瑞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顾将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请求判令:1.被告顾将兴立即向原告福州云祥瑞建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本金213608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以213608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自2022年11月2日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5年6月10日为76916.71元);2.被告顾将兴立即向原告福州云祥瑞建材有限公司支付本案律师费10000元;3.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由被告顾将兴负担。以上请求暂合计为:300524.71元】、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0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411庭审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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