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钟丽铃、刘鸿杰与被告义乌市山丘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请求:一、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在其拼多多店铺山丘工厂中使用二原告肖像的全部照片,并在该店铺连续一个月置顶发布经二原告认可并由法院审核通过的公开道歉和声明;二、依法判令被告赔偿二原告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及合理开支1万元;三、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1月12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