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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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郭宾

本院审理原告陈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议论堡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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