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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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谢治淮

本院受理原告陈春平与被告谢治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闽0403民初22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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