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林智发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与被告林智发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525民初18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17

 

关于中国日报网 | 联系我们 |

中国日报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