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章硕勤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2025)皖1503民初39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章硕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15000元;二、驳回原告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原告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负担735元,被告章硕勤负担315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2025-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