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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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黄强、黄赛文、王炜、林秋英、林娜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华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强、黄赛文、王炜、林秋英、林娜追收抽逃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闽0111民初32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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