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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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潘志安

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型品服饰有限公司与被告潘志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525民初408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桃城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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