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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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邱国孙

本院受理申请人浦城县卫生健康局诉被申请人邱国孙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722行审13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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