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和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政和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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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刘斌(公民身份号码:3507251985****1019)

本院受理(2025)闽0725民初1497号原告李家玉与被告刘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调解建议书、证据副本等材料。原告起诉要求:1.依法判令被告刘斌支付借款人民币10万元及利息45000元,合计人民币145000元(利息按约定每月1分5厘计算,共30个月,10万元×1分5厘计息=45000元),以后利息本金还清为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1月3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审判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福建省政和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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