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陈鸿宇与被告陈林抚养费纠纷一案,陈鸿宇请求:1.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其拖欠的抚养费15000元。2.请求判决被告陈林自2025年7月1日起支付原告抚养费每月1500元直至原告年满18岁(每月1日支付)。3.本案相关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2025-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