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合肥童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偶敏与被告合肥童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191民初66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被告合肥童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偶敏返还课时费95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16

 

关于中国日报网 | 联系我们 |

中国日报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