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公告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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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马凯(公民身份号码511381199210124316)

本院已受理(2025)川1381民初6325号原告唐海云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判令确认第三人郑燕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被告马凯的赠与合同无效;2、判令被告马凯返还第三人郑燕妮的全部赠与款项126772元;3.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5年10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阆中市人民法院河溪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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