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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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福建省兴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5)闽0524民初7072号原告国富瑞(福建)信息技术产业园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省兴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1月12日上午8时30分在官桥法庭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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