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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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郭大祥

本院受理的(2025)闽0521民初4304号原告陈鸿忠、陈瑞燕与被告庄东海、泉州新顺物流有限公司、郭大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雷国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雷国正不服本院判决,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其他方式无法直接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雷国正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你应到本院生态资源庭617办公室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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