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宋庆兵

本院受理原告胡士秀与被告宋庆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503民初9624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城南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11

 

关于中国日报网 | 联系我们 |

中国日报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