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邱支行与被告秦国元、吴纯敏金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号(2025)皖1522民初9709号民事起诉状及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30日9时00分在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