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公告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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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阿依汗·马依兰

本院受理原告秦坤与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承办法官:田蕴锦

联系电话:0931-2501235

联系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1113号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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