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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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吴海涛

本院受理原告齐召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0323民初262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齐召剑借款本金170000元,支付齐召剑逾期利息9641.10元(以170000元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45%自2023年9月29日起暂计算至2025年5月20日,后续逾期利息仍按年利率3.45%计算至你还清借款之日止);驳回齐召剑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896元,原告齐召剑负担3元,你负担3893元;案件申请费1470元均由你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八份,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均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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