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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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南平建阳鑫松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南平市延平区鸿展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南平建阳鑫松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702民初38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一、南平建阳鑫松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南平市延平区鸿展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8750元及利息(从2025年6月10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以尚欠货款为基数,按年利率4.2%计算);二、南平建阳鑫松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南平市延平区鸿展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财产保全费1007.50元。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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