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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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林庚滨

本院受理了原告邱宝英与被告林庚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403民初2876号《民事判决书》,本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1份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将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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