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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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吴伟伟

本院受理原告曹国旺与被告吴伟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闽0403民初3454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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