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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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吴兰钰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原告林桂芬与被告吴兰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本院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702民初5759号案件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民事裁定书等。起诉要点为: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50000元为基数,按约定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报价利率计算,从起诉之日起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2.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在三十日内到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以上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09时00分(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江滨中路515号)第三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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