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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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郑琳、章志君、合肥肥西君易餐饮服务工作室(个体工商户)

本院受理(2025)皖0103民初4851号原告易鹏程与被告郑琳、章志君、合肥肥西君易餐饮服务工作室(个体工商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元。因你方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27日上午09时20分在本院第25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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