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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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合肥壹物易证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5)皖0103民初12759号,原告林浩诉被告合肥壹物易证科技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原告林浩向本院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原告拖欠的工资报酬67442.42元;2.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27日上午8时4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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