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已受理【(2025)闽0702民初5771号】原告李宁体育(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夏梦雪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原告诉求: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25类7650515号、第382397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被告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合计人民币7万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如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