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2025)闽0624民初529号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与被告向家银、陈金才、厦门雄泰达物流有限公司、清徐县成辉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浦支公司、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广东众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罗泽波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24民初5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福建省诏安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