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陈远洪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晋江市卫生健康局申请强制执行晋卫医罚〔2024〕A1021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582行审33号行政裁定书。本院裁定如下:准予强制执行晋卫医罚〔2024〕A1021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对被执行人陈远洪没收违法所得138元、罚款30000元及自2024年12月13日起至缴款日止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处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04

 

关于中国日报网 | 联系我们 |

中国日报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