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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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卢杰

本院受理(2025)闽0503民初12099号原告泉州星晟禾鸿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卢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款6387.53元。(具体的赔偿款计算方式请查看协议第12.4条)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案受理后,因用其他程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原告提交)、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四十五分(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特此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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