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施建兵、叶凯

原告欧旭江与被告施建兵、叶凯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闽0105民初252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03

 

关于中国日报网 | 联系我们 |

中国日报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