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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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吴露露

本院受理原告李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皖0323民初276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1.被告吴露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佳借款140000元,支付原告李佳公告费400元;2.案件受理费3108元由被告吴露露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八份,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均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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