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学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霍邱东方妇产医院、朱哲勇,第三人吴体勇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522民初6858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原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22日上午08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