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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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福建省南平中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5)闽0782民初2866号原告叶秋仔与被告福建省南平中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诉请: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叶秋仔工资款63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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