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辛增聪、辛远明、辛婷婷、辛克昌与被告周桥、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泉州市洛江区顺兴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521民初934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送达地址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你应到本院生态庭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0月21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