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被执行人梁东、刘冬福、安徽岱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依法采取网络询价方式对被执行人梁东、刘冬福名下共有位于长丰县双墩镇蒙城北路西侧北城世纪城C3区禄徽苑11幢201室【不动产证书号:皖(2017)长丰县不动产权第0014500/0014501号】的房产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在法定期间出具了网络询价报告: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570199元,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466707.85元;综上该房产评估参考价(网络询价均值)为518453.43元。本院已裁定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因梁东、刘冬福、安徽岱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网络询价报告、告知估价结果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查封、拍卖)、拍卖预告书、执行申请书副本、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估价报告书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辅拍咨询电话:0551-65352864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