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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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张正洽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田县支行与被告张正洽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闽0425民初14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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