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上诉人安溪县供销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安溪城厢分公司、安溪县供销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厦门一亩鲜生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鹭晋丰商贸有限公司、黄桂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5)闽05民终3200号民事裁判文书。你方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案的民事裁判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并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