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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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程贤甦

本院受理(2025)闽0181民初9836号原告莆田市中创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程贤甦、陈友明、严延庆、李婉贞、李文星、福建省翔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金星贸易(福建)集团有限公司、许德发、福建华榕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福建华榕德伴新材料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清单及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三个规定告知书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0月28日9时30分在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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