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夏忠胜与被执行人深圳市云尚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夏忠胜申请追加第三人李曲、王琴为本案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582执981号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通知书及相关证据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通知书及证据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你应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和证据。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答辩、举证、质证权利。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