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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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林智锋

本院受理原告杨志平与被告林智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2025)闽0603民初15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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