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福建卓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苏开政、肖少勇

原告漳州市芗城区英翔电脑店与被告福建卓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苏开政、肖少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602民初55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至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8-28

 

关于中国日报网 | 联系我们 |

中国日报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