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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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段云霞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段云霞信用卡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521民初7342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应诉材料,开庭时间定于2025年10月16日9时00分在惠安县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开庭时间以本次公告时间为准,你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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