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石狮市锦辉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黄茂亮、黄财源、第三人泉州鑫力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黄财源不服判决,在法定期间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581民初4561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