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都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卢杰松、冉孟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922民初2679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独任审理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法官释法说理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案审理。并定于2025年10月15日下午15点30分在本院第三小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