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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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闽侯上名装饰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与被告刘捷、邱炜怡、闽侯上名装饰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闽0104民初39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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