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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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卫兴功

本院受理原告巴桂芝与被告卫兴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皖1503民初9621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城南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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