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上诉人陈芳林与被上诉人中泰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泉州市东南半岛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泉州欣利亚商贸有限公司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闽05民辖终35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为30天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并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