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公告
公告详情,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当事人:武汉万港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5)闽0504民初3621号原告福建省美典家具装饰有限公司与被告武汉万港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提出诉讼请求:一、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尚欠货款689775元,并支付自每笔货款应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以尚欠货款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倍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至2025年6月27日为362121元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二、本案的诉讼费用(包括受理费、公告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以上诉请合计为1051896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洛江法院院部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8-25

 

关于中国日报网 | 联系我们 |

中国日报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