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光泽县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光泽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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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何福金

本院于2025年8月15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何俊业申请宣告何福金自然人失踪一案。申请人何俊业称被申请人何福金与申请人系母子关系,2016年10月7日何福金被刑事拘留释放后未与家人及亲友联系,至今下落不明已8年。下落不明人何福金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何福金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何福金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其所知道的情况向本院报告。特此公告。

福建省光泽县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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